馬國長榮女大生命案國賠 南市府「關懷台南女兒」60萬和解
台原法律事務所聲明馬國長榮女大生命案國賠,被告南市府機關已與女大生父母達成和解。(圖:取自台原法律事務所臉書)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2020年間到台南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遭男子梁育誌性侵殺害後棄屍,此案發生震驚國內、外,雖檢警很快逮到梁嫌,一、二審均判梁死刑。鍾女父母認為台南市警局等市府4部門怠於啟動偵查作為等疏失、提出國賠訴訟,求償593萬元,台南地院已調解成立,市警局等單位基於關懷「台南女兒」立場,同意給付關懷慰問金60萬元給鍾生父母。
台南市府警察局等單位委託台原法律事務所律師李代昌,與鍾女父母及其律師,於今年4月中旬在台南地院達成和解。
李代昌律師聲明指出,被告機關南市警局、工務局、歸仁區公所與歸仁警分局對於命案發生深感遺憾,對原告唯一的女兒遠從馬來西亞跨海到台南市就學,發生被害離世所遭逢的打擊及創傷,至表同情與不捨,實不忍原告遭此女兒巨變之餘,另需面臨冗長訴訟程序煎熬。
為此,被告機關願意基於關懷「台南女兒」的立場,盡最大的能力修復原告傷痛,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共60萬元台幣,以期撫慰原告喪女之痛,並告慰其愛女在天之靈。
馬國長榮女大生命案國賠,被告南市府機關已在台南地院與女大生父母方面達成和解。(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