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無照醉騎士上人行道遭攔查 乘客未勸阻酒駕「連坐罰」

18歲無照男(左)酒後騎機車上人行道遭攔查,女乘客(右)未勸阻酒駕「連坐罰」。(民眾提供)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一名18歲劉姓男子無照騎乘機車,載大他7歲的陳女返回住處,因違規騎上人行道,被巡邏員警發現攔下告發,因聞到劉男身上有酒味,警方施以酒測,酒測值超標,罪加一等,除將劉男上銬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送辦,還追加開罰無照駕駛、行駛人行道2張罰單,劉女也因未勸阻酒駕遭罰6000元,劉男、陳女共計收下3張罰單,噴了1萬2600元。
新興分局今指出,中正所員警前夜巡經忠孝一路與五福二路口時,見劉男(18歲)騎乘機車違規行駛於人行道,上前攔查,盤查時聞到劉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經警現場對其施以酒測後,酒測值0.42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據瞭解,劉男與陳姓女友人(25歲)在市區某間酒吧內飲用啤酒,飲酒結束後劉男酒後,騎乘重機車載陳女欲前往其住處拿鞋子,途中因違規行駛人行道,而遭警攔查酒測,並查劉嫌無照駕駛違規,全案依法掣單外也隨即逮捕送辦,而同車乘客陳女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款,處6000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新興分局提醒,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修正後,酒駕累犯者得由公路主管機關公布其姓名、照片,更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罰鍰,本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或貪圖一時方便而酒後駕車,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