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逾300萬元詐騙案 凸顯政府打詐3大盲點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市警方月前查獲朱姓女車手,攔下約218萬元贓款,雖然尚未逮捕詐騙集團幹部甚至首腦,但希望藉此案例,提醒民眾注意。不過,基層員警分析,目前政府打詐面臨3大盲點,其中最關鍵的是,因成功阻詐導致沒有被害人的情況下,警方至少必須等待3週,才能取得人頭帳戶資料著手偵辦,感嘆:「根本緩不濟急!」
據了解,4月11日上午,33歲朱女到左營區某銀行臨櫃辦理「約定轉帳」,希望將帳戶內存款218萬元轉到別人的指定帳戶。但行員發現,朱女帳戶平時無大筆款項進出,卻在同一天有4筆來自不同帳戶的匯款,共300多萬元,已被領出80多萬元,尚有約218萬元,十分異常,報警調查。
朱女辯稱,她只是要購買加密貨幣,所以需要轉出大筆資金,但因為無法解釋4筆匯款來源,警方追問,她才坦承販賣帳戶給詐騙集團,最後淪為車手。
朱女再自曝,當時有同夥在銀行外等候,看到警方到場,緊急指示她以「加密貨幣」理由塘塞,然後同夥自行逃逸。警方發現朱女同夥的汽車使用偽造車牌,正持續追緝。
讓警方訝異的是,朱女賣給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竟然沒有被列為「警示帳戶」,深入追查才知4名匯款民眾,完全不知被詐騙,因為沒有報案,所以沒有「被害人」,就不會有「警示帳戶」,導致警方無法在第一時間將人頭帳戶列為警示帳戶,所以其他人仍可持續匯款,也不能逮捕朱女,只能事後函送法辦。
基層員警分析,目前政府打詐面臨3大盲點。首先是匯款民眾不知被騙,儘管政府已擴大宣導、媒體也不斷協助報導,但仍有民眾陷入愛情及投資等陷阱而不自知,已非官方宣導能遏止。
再者,雖然警方已和銀行充分合作,但不是所有櫃台行員都能發現問題並報警勸阻,導致仍有不少「漏網之魚」。
最重要的是,警方與銀行聯手阻詐,明知民眾要匯款的是人頭帳戶,但因為已勸阻,沒有匯款就沒有被害人,若要追查人頭帳戶,必須以「縣市警局」名義發文給銀行,等收到交易明細等資料時,已至少經過3週,「根本緩不濟急」,成為政府打詐的最大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