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自導自演誆遺失權狀補發 騙公務員登載不實遭判拘役50天
余姓女子被控自導自演誆遺失權狀補發,騙公務員登載不實遭判刑喊冤。(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余姓女子幫丈夫借錢周轉,持房屋權狀給陳姓男子擔保,借了150萬元周轉,卻假稱權狀遺失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陳男發現提告,余女辯稱因被債主逼債才觸法,高雄地院法官查出疑和丈夫自導自演,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余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余女的丈夫經營車行,2020年11月間因急需現金週轉,將名下房屋權狀作擔保,隔月向陳男借款150萬元,不久,余女又以權狀遺失為由,向地政事務所辦理補發,事務所人員公告後限期內無人提出異議,舊有權狀被作廢後,余女取得新發的土地、房屋所有權狀。
陳男隔年發現手上的權狀成廢紙,憤而告發余女涉嫌偽造文書,經調查認定余女明知權狀在陳男手中,竟以遺失等理由申請補發,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
余女向法官喊冤,辯稱被債主脅迫求助父親,父親曾到台北市的派出所報案,申請補發是受迫於債主,並非刻意隱瞞;法官調閱警方報案紀錄,發現余女當時為向父親討錢,才佯稱丈夫被債主押走,最後在高雄市區尋獲,余女當時曾坦承遭押走是假訊息,並未遭債主毆打或限制自由。
法官不採信余女說法,認定她導致承辦公務員登載權狀「滅失」等不實事項在公文書上,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