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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大媽肉身擋拖吊!二度扯封條、肘擊女警胸部下場慘了

去年7月長期占用停車格的「抗議車」還沒解決,結果張姓婦人為了去銀行辦事違停,被警察拖吊時,用肉身擋車,二度撕毀封條、肘擊女警,南院以妨害公務判處緩刑2年,還要繳5萬給國庫。(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去年7月長期占用停車格的「抗議車」還沒解決,結果張姓婦人為了去銀行辦事違停,被警察拖吊時,用肉身擋車,二度撕毀封條、肘擊女警,南院以妨害公務判處緩刑2年,還要繳5萬給國庫。(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2023/05/06 06:09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去年7月一名張姓婦人到台南市中西區的台灣銀行辦事,當時有4輛「抗議車」占用車位,她違停路邊,出來時正好看到車子被拖吊,她用肉身阻擋、撕毀封條2次,開直播大罵警察是強盜,女警制止她時,還被她肘擊胸部,南院以妨害公務等罪判張婦緩刑2年,但附帶條件是要參加法治教育、保護管束,還要繳5萬給國庫。

去年有4輛「抗議車」年繳50萬停車費,長期占用台灣銀行前的停車格,車上懸掛抗議布條,這樣不正常的停車行為,引起熱議,所幸在警方與市府努力下,終於嚇阻這種停車狀況。不過去年張婦去台灣銀行時「抗議車」還在,她違停在銀行對面,被負責拖吊的警員發現,把車子架上拖吊車,也貼了封條,這時張婦才趕來表示要取車。

警員告知張婦,已貼了封條,就不能把車取走,但是張婦邊罵警察是強盜、搶錢,扯封條開車門回車上拿東西,警員又重新黏了一次封條,二度告誡張婦,不許再扯封條,否則涉違背封印效力罪,張婦卻開直播罵警察,又用肉身擋住拖吊車,拖吊警員只能通報轄區派出所解圍。

警所的警員與女警抵達,告訴張婦拖吊的規定,但張婦繼續辱罵警察,自稱才停5分鐘而已,拖吊不合理,質問警察的目的是不是就要錢?是不是拿了罰鍰就大家分一分?期間拖吊警員上前緩頰,表示願意再打開封條,讓張婦回去拿東西,但張婦不讓步,拖吊警員也改變主意。張婦一怒下再次強開車門,扯壞第二次的封條,女警阻止張婦時,遭到她肘擊胸部。

南院認為,張婦的行為已經涉妨害公務,警方對她的謾罵、侮辱一再容忍,還一直耐心解釋法規,但張婦卻不反省自己違停在先,所以判處拘役90天、緩刑2年,同時還要繳5萬元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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