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侵女記者 李鴻鈞前主任張書維判賠80萬元

    監院副院長李鴻鈞擔任立委時的辦公室主任張書維,在性侵事件曝光後曾召開記者會。(資料照)

    監院副院長李鴻鈞擔任立委時的辦公室主任張書維,在性侵事件曝光後曾召開記者會。(資料照)

    2023/05/02 14:1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擔任立委時的辦公室主任張書維,對2名女記者摸胸等,甚至企圖硬上,張事後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反駁指遭設局仙人跳,一審法院依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罪判他7年徒刑,二審改依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半,一名險遭硬上未遂的女記者提訴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張書維賠償8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919年2月間,張書維與2名女記者餐敘結束到KTV續攤,進入包廂後,張男先騷擾B女,出手摟住她的肩膀並觸碰胸部;B女以為是不小心,直到再度遭抓胸,才意識到是故意行為,出言警告:「主任,不要這樣!」張男不理會持續摸胸,甚至撩起裙子摸腿及臀部,B女後來先行離去。

    沒多久張男轉騷擾A女,先以手肘頂她胸部,再出手摸胸;續攤結束後,A女應張書維要求,送他前往摩鐵休息後準備離開,因一時尿急進房如廁,卻遭強逼口交,甚至險遭硬上,後因張男無法勃起而作罷。

    被害人向友人及主管訴苦,並報警處理,張為此開記者會說遭設局陷害,一審審理時仍辯稱並未猥褻,且早已跟A女約好上摩鐵,只有全裸滾床單,後因酒醉睡著,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一審法院不採信,斥責他所為對2女造成嚴重創傷,犯後否認犯行,更開記者會指控遭仙人跳,對被害人二度傷害,又未能和解或賠償,依強制猥褻及性交罪重判7年;二審法院則依依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罪,改判張4年6月徒刑。

    本案發生後,險遭硬上的女記者A女提訴求償100萬元,張書維仍否認有強制猥褻及性交未遂行為,法官並不採信,並認為張書維所為侵害被害者身體、貞操權,判賠8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