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行人地獄!5/1強力取締4大違規 中警首日開罰776件
台中市警局統計,昨交通大執法首日共取締776件。(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全國警方5月1日起同步交通大執法專案,4大執法重點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等,以提升駕駛和行人守法觀念,台中市警方今天統計,首日共取締776件,其中「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以內」(約3個枕木紋),為執法取締標準,呼籲駕駛人在此範圍內千萬要停等禮讓行人,才不會荷包失血。
台中市警局表示,此次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針對提升行人路權四大項目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加強取締。
經交通大隊統計,專案首日(5月1日)執行取締共776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616件最多、「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50件次之、另外「取締道路障礙」9件再次之,尤其行人是道路上最弱勢的族群,民眾駕駛車輛常因路口搶快、轉彎時視線遭車體A、B柱阻擋,致未注意或來不及注意路口行人動態,常釀成嚴重交通事故。
警方為此再次呼籲,從今年3月31日起,未停等禮讓行人的罰款,大小型車不禮讓的行為,從2800元及2000元,大幅提升到3600元,對於行人安全執法強度,近期也將不斷強化,民眾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車前狀況,如遇有行人通過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距離3條枕木紋內,就是不到3公尺,務必要停車讓行人先過馬路。
而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並儘速通過路口,注意路口交通狀況不宜使用手機,不隨意穿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警方也將依違規熱時、熱點持續並配合科技執法設備取締,期以強力執法量能,提升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一起提升路口安全環境。
台中市警局統計,昨交通大執法首日共取締776件。(警方提供)
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150件。(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