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譙監所管理員2個字 刑期+1個月
苗栗看守所受刑人楊姓男子,在囚房內大聲喧嘩,被監所管理員黃姓男子制止,楊男不滿,「雞掰」脫口而出。黃男受辱提告,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楊男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看守所受刑人楊姓男子,在囚房內大聲喧嘩,被監所管理員黃姓男子制止,楊男不滿,「雞掰」脫口而出。黃男受辱提告,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楊男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若楊男繳不出或檢方不准,楊男刑期將再加1個月。
楊男因擔任詐騙集團話務手被查獲,二審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個月。他於去年1月20日起,被羈押於苗栗看守所內。
去年7月6日晚間6點33許,楊男在苗栗看守所囚房內,因大聲喧嘩,經值班的監所管理員黃男前往察看制止,楊男以「雞掰」等語辱罵黃男。黃男對楊男提起告訴。
楊男否認犯行,辯稱,黃男過來勸導後,他就站在窗邊跟黃男講話,但辱罵黃男「雞掰」等語的人並不是他,而是與他同房的人。
但苗栗地方檢察署調閱囚房內的監視器影像,顯示黃男前往囚房勸阻後,楊男即持續站在窗口與黃男對話,經比對其聲音、談話內容、動作,可知對黃男辱罵「雞掰」等語的人確係楊男。
檢察官認楊男涉犯侮辱公務員罪嫌事證明確,依法向苗栗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認楊男於黃男依法執行監所管理員勤務時,因對管理行為有所不滿,當場以言語公然侮辱黃男,挑戰執法公權力,未尊重黃男之名譽法益,衡及楊男犯後終知坦承犯行的態度等一切情狀,判處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