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行人地獄」惡名 警政署:5/1起展開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從5月1日起展開不停讓行人大執法。(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規劃自5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4大重點項目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汽車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期望藉由強力手段,提升國人守法觀念。
警政署表示,112年1至3月份各警察機關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件計30717件,較去年同期12893件增加17824件(+138%),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尚待加強。
警政署指出,為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法完成,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
警政署強調,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除警方攔查外,也會採科技執法,希望能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記者姚岳宏翻攝)
警方5月1日起展開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希望能擺脫行人地獄惡名。(記者姚岳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