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中國吸金富豪偷渡窩藏台灣 台籍導遊判1年8月
幫中國吸金富豪偷渡窩藏台灣,台北地院判處台籍導遊1年8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國「吉林文投集團」創辦人張子毅在中國犯下吸金案後,找我國籍導遊鍾振煒幫忙安排偷渡來台藏匿,鍾並協助將張子毅珍藏的清朝聖旨、張大千名畫等收藏品運送來台,後來鍾振煒被中國當局逮捕,入獄2年多獲釋,前年入境時被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罪法辦;台北地院審理後,將鍾男判刑1年8月、緩刑5年、支付公庫20萬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鍾男2020年安排張子毅和其女友偷渡來台,另委由自己女友、前妻及兒子,分別透過管道將張子毅珍藏的清朝聖旨,以及有「南張北齊」之稱的國畫大師張大千、齊白石的名畫,和黃金珠寶首飾分批運送來台,鍾男在中國指揮,鍾的兒子則負責到基隆港接偷渡來台的張子毅2人上岸,帶去五星級飯店藏身。
鍾男的女友、前妻及兒子等3人,2020年到案後均已認罪,北檢分依洗錢等罪予以緩起訴,至於張子毅珍藏的清朝聖旨、張大千名畫等昂貴藝術收藏品,則由我方扣押。
鍾男在中國被捕入獄,2021年獲釋後隨即搭機返台,一入境隨即被航空警察局攔下送辦,北檢去年5月依違反兩岸條例起訴。
檢警調查,經營藝術品投資生意的張子毅,在中國犯下吸金案之前,曾多次由鍾男安排來台自由行,2019年2月張子毅被中方指控涉吸金上億人民幣,鍾男助他偕同女友從中國福建德寧市搭船,於公海換船,從基隆港偷渡上岸,陸續以港幣和人民幣支付鍾男約合新台幣的1900萬,以做為2人來台的生活費用與鍾家協力的酬勞。隔月19日警方在飯店查獲張子毅情侶檔,不久即遞解出境。
北院考量鍾振煒坦認犯行,動機目的不是基於危害國家安全、或掩護有心人士來台顛覆、情蒐或破壞國家安全等,依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台罪判處緩刑,並宣告扣除原已查扣的現金和不應沒收的金額後,應追徵沒收鍾男86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