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搭公車露屌挨告 律師辯女子「看了10幾20分鐘」
方男搭公車車露「屌」給鄰座女子看而挨告,律師卻反指女子「看了10幾20分鐘」。圖為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去年方男搭公車露「屌」給鄰座女子看,被檢方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時,方男否認犯罪,其律師更提到:「她居然還去看了10幾20分鐘,真的不符常情」;法官最後認定方男犯公然猥褻罪,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去年3月15日下午4時許,方男坐在公車最後一排靠走道的位子,被害女子則坐在同排靠窗位置,當公車行經交流道接國道入口匝道時,方男掏出生殖器不斷套弄。
方男到案後承認掏出生殖器卻否認公然猥褻,他辯稱,因為生病很難受,當時中風頭很暈,又因為前1天母親在殯儀館過世,整晚都沒睡,且他會尿失禁又突然尿失禁,才會用手壓著生殖器。
律師也說,一般女孩子如果遇到身旁男子在碰觸生殖器,一定馬上站起來要司機報警,且若覺得噁心就不要看,女子居然還去看了10幾20分鐘,真的不符常情。
被害女子證稱,當下自己腦袋一片空白,後來拿出手機傳訊息給老公,稱旁邊乘客好像掏出生殖器在自慰,老公沒有看訊息,且在國道上乘客不能起身,只能等到路途中開到高公局時,有乘客下車,才從最後面座位衝到最前面跟司機說。
法官指,被害女子與方男素不相識,沒必要誣陷方男,並考量兩人的座位,女子當下「猶如被困於座位內」,審酌方男所為造成他人心不舒服,犯後又否認犯行等情,依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