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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中投股權移轉中華民國 中投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憲法法庭駁回中投聲請釋憲案。(資料照)

    憲法法庭駁回中投聲請釋憲案。(資料照)

    2023/04/19 20:3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成立的投資控股公司「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2016年做成處分,命國民黨把持有的中投股權轉移給中華民國。中投不滿,聲請獨立參加訴訟,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後,聲請釋憲,日前再被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國民黨黨產龐大,1971年成立中投處理投資控股事宜,曾參與台積電、聯電等公司創立,曾是國民黨營事業最賺錢的金雞母之一。2016年間,黨產會認定中投是國民黨百分之百掌控的公司,屬於其附隨組織,對國民黨做成「被處分人應於本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移轉其持有之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權為中華民國所有。」的處分。

    中投不服,以行政訴訟法第42條「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獨立參加訴訟」為由,聲請獨立參加訴訟。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黨產會處分所影響的是國民黨財產權利,而非對中投發生法律效果,中投不是受處分人,權利或法律上的利益未受到直接損害,不符合獨立參加訴訟要件,2022年8月25日駁回確定。

    中投依舊不服,主張最高行政法院限縮適用行政訴訟法第42條規定,有違憲之虞,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審查個案判決有無違憲)。

    但憲法法庭認為,中投的聲請書,未具體敘明確定終局裁定有何牴觸憲法的理由,以致侵害其憲法上的權利,不符合憲法訴訟法的受理要件,故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本案由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負責,成員為審判長大法官蔡烱燉、大法官許志雄、大法官謝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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