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活悶死剛領養幼貓 他竟怪罪貓會翻垃圾桶
林男活活悶死剛領養的幼貓,台中地院判刑3月併科20萬元罰金,但給他緩刑。(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26歲林姓男子,去年7月14日凌晨,把不久前向許姓女子領養4月大的幼貓,關入倒扣垃圾桶中,任憑幼貓缺氧掙扎致死,他宣稱是幼貓翻垃圾桶內的東西,他才會把貓咪關進垃圾桶,台中地院認為他年輕,一時失慮而觸法,犯後坦承犯行,依動物保護法判刑3月,併科罰金20萬元,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許多不良認養人,會有虐貓甚至殺害的惡行,臉書就有許多貓咪領養社團,會不定期公布「黑名單」,提醒有貓要出養的飼主,務必慎選領養人。
判決書指出,林男認養4月大的幼貓「咖瑪」,卻於上述時間,把貓關入倒扣垃圾桶中,還在垃圾桶上放置鉛塊及啞鈴,時間長達20至30分鐘,導致幼貓缺氧窒息死亡,被葉姓女子發現後,轉告原飼主許女,許女而向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檢舉。
林男承認有上述行為,但他辯稱,暫時將貓咪關在垃圾桶,又擔心貓跑出來會被鉛塊壓到,才會在上面放啞鈴,因為當時工作忙碌,忘記讓幼貓出來,當時不知道貓咪在密閉空間時間太長,會缺氧窒息,他又於偵查中說,貓咪會一直翻垃圾桶內的東西,才會將貓咪關進垃圾桶。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死亡)」,所為實無足取,但考量他終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又併科罰金20萬元,宣告緩刑2年,條件是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