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管線挖掘單位鐵板未鋪平害人絆倒 里長批不守規籲市府裁罰
新竹市管線挖掘單位施工包商鋪鐵板出現高低差讓6旬婦人絆倒,文雅里長朱毅斥市府執法不嚴、管線單位也未事前告知。(朱毅提供)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文雅里長朱毅收到里民反映指出,在城北街167巷口的管線挖掘工程,施工單位因水泥未乾、鋪鐵板卻因有高低差導致6旬婦人不慎被絆倒受傷,老婦人雖不想申請國賠,但他認為多數管線單位在挖掘前都未依自治條例規定在3天前通知里長,如今有人絆倒,到底責任歸誰?籲市府應落實執行新竹市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精神開罰。
市府工務處表示,針對此情況已多次要求管線挖掘單位遵守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未來會加強稽查次數,也會要求管線單位遵守規定,若勸導未改善,就會依自治條例開罰。
朱毅說,有里民稱住家城北街167巷口進行水溝蓋工程,但施工單位因鐵板未鋪平,加上未放置警示三角錐或燈等警示裝置,造成6旬婦人絆倒受傷,雖無大礙,但這種鐵板未鋪平、又未放警示三角錐,根本未遵守相關規定,他多次跟市府及區公所反映,但情況未獲改善。
朱毅說,根據新竹市挖掘道路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第11條第5款規定,施工單位要在挖掘前3天通知里辦公處,但是很多包商都沒有遵守這個規定,也沒有受到市府裁罰。
他舉例,竹光路95巷的台電工程和城北街167巷口的溝蓋工程,都沒有事先告知里辦公處,讓里辦無法提前通知附近居民,管線單位要挖就挖,居民根本無所悉,還要冒可能絆倒風險。
朱毅說,他已向市府及區公所提出建議,呼籲市府對違反規定的公共工程包商,應採取罰款或扣款的措施,才能提升公共工程的安全性。
新竹市管線挖掘單位施工包商鋪鐵板出現高低差讓6旬婦人絆倒,文雅里長朱毅斥市府執法不嚴、管線單位也未事前告知。(朱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