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妻坦承酒後與友啪啪……男怒打勒頸 殺人未遂改傷害罪輕判

    男子毆打外遇妻子,還涉嫌持皮帶、電源線勒頸,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最後依傷害罪判刑半年。示意圖。(資料照)

    男子毆打外遇妻子,還涉嫌持皮帶、電源線勒頸,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最後依傷害罪判刑半年。示意圖。(資料照)

    2023/04/12 22:0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南非籍男子阿榮(化名)不滿同籍妻子外遇,涉嫌持皮帶、電源線勒她頸部,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地院改依傷害罪判刑半年,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然認定沒有殺人犯意,維持原審刑度。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間上午,被害人小真(化名)回高雄市鼓山區住處,向丈夫阿榮坦承前晚與友人酒後發生性行為,阿榮勃然大怒,涉嫌徒手毆打並將她推撞地板等物,還持皮帶勒頸部,恫稱要讓她死。

    小真短暫昏迷後甦醒,阿榮再度揚言殺人,勒脖子數秒,甚至用電動刮鬍刀削掉她左右耳鬢頭髮後,又涉嫌恫稱要殺她,2次拿USB電源線纏勒頸部數秒才鬆開,囑咐她單獨留在房內。

    辦案人員接獲小真報案,抵達現場查扣皮帶、USB電源線、電動刮鬍刀等證物,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法官指出,小真頸部勒痕雖留有多處紅點痕跡,但並非大面積瘀黑或明顯異常腫脹。又查,小真當天離開醫院,意識清楚,應不會因纏繞致永久性傷害,被告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罪判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尚未定讞。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