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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女遭小王暴力逼吹 負傷逃離直奔老公求救

小詩外遇小昌,未料對方竟是恐怖情人。(情境照)

小詩外遇小昌,未料對方竟是恐怖情人。(情境照)

2023/04/01 12:2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一名男子阿昌(化名)懷疑女友小詩(化名)跟別的男人嘿咻,2019年間把她鎖在家中,除了嗆殺其母與兒子、多次暴力毆打、強迫脫光衣服擦地,還持菜刀刀背劈頭,強迫口交。小詩不堪凌虐,趁著阿昌睡著後,飛也似地逃離該處,向老公求救。一審桃園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阿昌8年刑,二審高等法院日前維持原判。

小詩已婚,遇有一子,外遇與阿昌交往,兩人偶爾同居。2019年間,阿昌懷疑小詩跟別的男人嘿咻,約她來住處見面,未料小詩一進門,阿昌就鎖門並搶走她的手機、包包及機車鑰匙,逼問手機內容,恫稱「妳敢出去回家的話,我認識妳家」、「妳不准去報警,如果妳去報警我就會去找妳家人,我會殺了妳媽媽及妳兒子」等語。

小詩心生畏懼,不敢離去,未料阿昌得寸進尺,朝她拳打腳踢、掐脖子、棉被摀住口鼻、菜刀刀背劈頭,還拿剪刀剪她的頭髮、強行脫掉衣褲丟馬桶,朝裸體的小詩潑酒水命其清理地板,甚至強壓她的頭逼口交兩次。

阿昌凌虐完躺在床上睡覺,小詩見狀立刻拿回機車鑰匙逃離該處,負傷跑去跟老公求救,經過追問,小詩吐實與阿昌有染,但遭到毆打性侵,兩人一同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趕緊前往逮人,在阿昌住處扣得菜刀及剪刀,並找回小詩的包包跟手機。

一審桃園地院認定阿昌持凶器逼小詩口交,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阿昌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指出,阿昌雖坦認部分犯行,惟對於案發經過仍多有隱瞞,難認有何悔悟、願對自身行為負責之意,考量阿昌行為時的年紀、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素行、小詩所受損害等一切情狀,合議庭認為一審量處有期徒刑8年,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屬妥適,應予維持,日前駁回其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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