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女店員偷喝一杯美式咖啡加冰塊 挨告業務侵占這下慘了
超商女店員只因偷喝一杯價值45元的美式咖啡,還自行取用15元一袋冰塊,台東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6個月,所幸宣告緩刑2年。(情境照)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超商吃吃喝喝的東西林林總總,店員身處其中,須謹記一物不取,否則涉業務侵占,罪責比竊盜罪更重!台東市某家超商呂姓女店員只因偷喝了一杯價值45元的美式咖啡,還自行取用15元的一袋冰塊,台東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的最輕罪責判刑,判了6個月,所幸宣告緩刑2年,可免牢災。
24歲呂姓女子受雇於台東市某家便利超商,負責收銀、補貨及清潔等工作,為從事業務之人,在去年6月某日,自行操作店內咖啡機台製作大杯美式咖啡1杯後,未給付價款即自行飲用。
她於同日稍後,自行取用店內營業用冰塊1袋,未給付價款即將冰塊加入飲料杯飲用,以此方式將店內營業用冰塊1袋侵占入己。
經店主發現,將她移送法辦,由檢察官將取用咖啡及冰塊分別依業務侵占罪起訴,台東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兩件是接續犯,應以一罪論;法官認為她在審理中尚能坦認犯行,態度尚佳,而其本案犯罪所得僅有大杯美式咖啡1杯及營業用冰塊1袋,尚屬輕微,依業務侵占最低刑度論罰,且宣告緩刑。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