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議長劉陳昭玲涉貪羈押 今提抗告遭駁回監所過清明
國民黨籍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與議會機要陳淑美涉貪遭羈押,2人先後提起抗告,繼陳淑女被駁回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同樣認為劉陳昭玲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抗告駁回並定讞。(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國民黨籍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與議會機要陳淑美涉貪遭羈押,2人先後提起抗告,繼陳淑女被駁回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同樣認為劉陳昭玲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抗告駁回並定讞。
據了解,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涉嫌收賄「喬人事」案,檢廉單位日前大舉搜索她辦公室等處後,認為她與議會機要秘書陳淑美涉案情節重大,有串證之虞,聲請澎湖地院羈押禁見,法官審理後裁定獲准,移送澎湖看守所羈押。
陳淑美不服裁定,本月17日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3天後議長劉陳昭玲也提抗告,要求2審法官撤銷,案由不同的法官閱卷審理。
據悉,檢廉人員懷疑劉陳昭玲等人涉案情節,包括車管處、湖西消防分隊臨時人員任命案、消防局分隊小隊長50萬買官案等。
高雄高分院日前裁定陳淑美抗告駁回後,今天上午又裁定議長抗告案同樣駁回,理由是她證詞與其他共犯有出入,並有掩飾犯罪嫌犯,認定有串證、滅證之虞外,加上她有親戚在國外,有能力辦理國外居永久居留權,另有逃亡之虞,及所犯之罪最輕本刑5年以上,涉案情節重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