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雲縣議員顏旭懋涉走私安毒 船東無期徒刑改判17年半
走私安毒被查獲的東港籍「祥湧6號」漁船。 (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東港籍漁船「祥湧6號」船東陳耀華等人,受時任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指示,涉嫌走私安毒640公斤、市價逾10億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陳改判有期徒刑17年半,其餘6人被處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耀華和莊啟義分別為「祥湧6號」漁船船東、「漁百財9號」船長,兩人陸續向顏旭懋索取上千萬元報酬及修船費用,共謀以「祥湧6號」作為掩護,由「漁百財9號」負責運送安非他命,但因「漁百財9號」未在接運日期前完成修繕,改由「祥湧6號」接運,並由莊啟義擔任船長。
前年4月間,顏旭懋指示莊,駕駛「祥湧6號」開往東沙島東南方90浬處處,自不明船舶接駁麻布袋30袋,內有安非他命共重約640公斤,並在隔月間運抵東港漁港,卻在陸上分批裝運過程中,被岸巡人員發現後循線破獲,但已有至少530公斤的安毒流入市面。
地院依走私毒品罪,判處陳、莊兩人無期徒刑,同案被告洪凱祥等6人,判處6年2月至13年半不等徒刑,陳等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陳改判徒刑17年半,莊因辯論庭當天住進加護病房未應訊而另行審結,其餘洪等6人被處6年2月至12年半不等徒刑,仍可上訴。
至於涉嫌主導走私的顏旭懋被起訴,檢方並求處無期徒刑,現由屏東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