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最正小隻馬私下偷接熟客 專屬馬伕載她賺外快判無罪
高雄最正小隻馬偷接熟客踢鐵板,她的專屬馬伕因不構成「媒介」色情獲判無罪,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讀者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花名遠播的高雄最正小隻馬「鳳凰」(化名)生意太好,連休假日都還有客人指名,鳳凰暪著應召站偷接王姓熟客,還要她的專屬馬伕賴男載她去飯店,結果這次踢到鐵板被警查獲,賴男也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但法官認為「鳳凰」私下接客與應召站無關,賴男也沒有「媒介」色情,與法條不符判賴男無罪。
判決指出,號稱高雄CP值最高、最正小隻馬的「鳳凰」每次性交易只收2500元,吸引大批尋芳客想要一親芳澤,「鳳凰」每天應接不暇,應召站指派賴姓男子當她的專屬馬伕,載著鳳凰跑遍高雄各飯店接客,先扣掉自己的油資2500元後,再把剩下的每日所得統一上繳。
「鳳凰」的高人氣驚動市警局靖紀小組,去年10月6日下午3點,靖紀小組獲報「鳳凰」正在三民區某飯店與男客發生行交易,員警趕赴現場後,當場逮捕正在飯店樓下的賴姓馬伕,並在飯店房間裡查獲剛完成性交易,正在穿衣服的「鳳凰」和王姓男客。
3人被帶回警局後,警方將王男及「鳳凰」依違反社維法裁法,賴男則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賴男喊冤,稱自己當天原本和「鳳凰」一起休假,是「鳳凰」私下傳訊,拜托載她去飯店「找朋友」,他只是單純當司機,不但沒有從中獲利,也不曉得「鳳凰」偷接客。
法官傳喚王姓男子和「鳳凰」出庭作證時,兩人口徑一致,都說是透過微信連絡,應召站和賴男都不曉得這筆性交易;法官認為,依妨害風化罪的構成要件,必須要有引誘、容留或媒介,但王男和「鳳凰」私下交易,賴男和應召站並沒有「媒介」色情交易,與法不符,因此判賴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