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替友帶行李箱回國夾藏肉品被罰20萬 友事後不理氣炸絕交
書記官(左)引導劉女(提包者)至新北分署出納室,以現金繳納第1期分期款項1萬元。(記者王定傳翻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劉姓女子在今年2月間自中國搭機回國時,幫中國同鄉好友攜帶一只行李箱入境,因裡面夾藏加工、乾燥或醃製豬肉、雞肉及鴨肉等產品共15包,被罰20萬元,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書記官以電話通知劉女,她主動到場辦理分期繳納,並訴苦說好友事後不理、立即絕交。
新北分署指出,44歲的劉女,原是中國籍人士,幾年前嫁入台灣,已取得本國籍,於今年2月26日自中國搭機入境時,因攜帶加工、乾燥或醃製的豬肉、雞肉及鴨肉等產品共15包,重達2.295公斤,未申請檢疫,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驗局新竹分局裁罰20萬元,案件移送新北分署後,書記官隨即致電劉女確認其行蹤,並促其自動繳清或辦理分期繳納。
3月17日下午,劉女即親至新北分署,並向書記官表示,她已經1年沒回台灣,這次回台探視小孩,受同鄉好友之託幫忙帶一只28吋的行李箱入境,好友告知裡面是食物及餅乾,因為信任好友,未曾打開行李箱檢視,入境後向航空公司領取行李箱,準備出關時被攔下,經海關人員開箱檢查才發現裡面裝有臘腸及雞肉製品等零食,當場被告知要裁罰20萬元。
劉女說她立即致電好友告知其事,並要求其負責繳納罰鍰,豈料好友不僅不想負責,還反過來責怪她:「之前請其他友人攜帶行李箱回台灣都沒出事,為何你會出事?」她聽到好友無情之回應,氣憤之餘,當下絕交。
劉女還訴苦說,自己在台灣沒有工作,事業都在中國,前2年受疫情影響,損失數千萬元,所經營的推拿店目前苦撐中,希望新北分署能同意其分20期,每期繳納1萬元,如將來生意好轉,會加速繳清罰鍰。新北分署審酌劉女經濟狀況後,同意依其提出的分期繳納方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