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到早餐向店家咆哮扔拖鞋 警方稱將通知女子到案
徐女疑買不到早餐,朝店內丟拖鞋洩憤。(擷自「爆料公社」)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女子6日到北區一家早餐店用餐,疑不滿早餐賣完吃不到,先是對著店家咆哮,接著竟直接將拖鞋扔進店內洩憤,店家昨晚將影片上傳到臉書社團控訴,直說此舉實在太誇張並報案,警方表示,將通知該名滋擾店家的女子到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辦裁罰。
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當天清晨7點接獲報案,轄內大德街上有名女子於早餐店門口對店員大吼大叫,並將拖鞋丟擲進店內,影響店家營業而報警求助,警方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惟員警到場時,該名女子已騎乘機車離開現場,經調閱週邊監視器查證,發現一部重機車涉案。
經透過車牌查出涉案人是31歲的徐姓女子,疑不滿早餐售完吃不到,為此心生不滿丟鞋洩憤,由於現場無造成任何損害,店家當時暫不予追究,卻在昨晚突然PO網並附上影片表示,當天告之客人已完售,沒想到該女子竟回家拿拖鞋來丟,好在沒有傷及員工和客人,已通知警方不排除提告。
警方今天表示,徐女脫序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者,可處1.8萬元以下罰鍰,將通知徐女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並將告誡不得任意滋擾店家。
警方呼籲,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應循正當途徑報警處理,警方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將針對脫序行為強勢執法,絕不容許不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依法究辦嚴懲,以維護市民安全為先。
徐女扔擲拖鞋後隨即騎車離去。(擷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