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迎王知名文創商品「魯笠將」爆著作權官司 截圖重製挨告判賠
東港迎王知名文創商品「魯笠將」。(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曾經在東港迎王祭典期間爆紅的文創商品「魯笠將」,原創公司發現陳姓文創業者未經同意下載該公司美術創作及攝影作品重製後PO網招攬生意,侵害著作權,經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判處陳姓業者應賠償48萬元,可上訴。
「魯笠將」原創公司指出,陳姓業者在2021年間下載該公司作品重製成8張圖片後,以「文創開發、10年成果、商品客製」為標題,po網宣稱為正版原創,對外招攬生意,導致長期與該公司往來的廟宇誤信,轉而與陳男交易,造成該公司商譽莫大損失,陳男嚴重侵害該公司著作權,故提告求償100萬元。
陳姓業者則辯稱,是因一時疏忽,未查證圖片是否享有著作權而上傳個人臉書上,他並未將照片製作成商品販售,對該公司未造成實質上財產損害,其侵權情節應屬輕微。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侵權行為成立,考量陳男所刊載臉書網頁規模及侵害期間非長,依全案情狀,判處陳男應賠償該公司48萬元。
「魯笠將」曾在東港迎王祭典期間受到歡迎。(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