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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酒測被罰9萬 搞到住處被查封才繳錢

今年3月間,黃男(左)洽書記官說明案情。(記者王定傳翻攝)

今年3月間,黃男(左)洽書記官說明案情。(記者王定傳翻攝)

2023/03/10 11:5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9年間,48歲黃姓男子因拒絕酒測被罰9萬,他一方面向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分期繳納,一方面提出行政訴訟,稱當時並未騎車,但被警員當庭提出影片打臉,最後他因僅繳納5000元,被移送執行,直到住家被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封,才趕緊洽書記官繳清剩餘罰鍰8萬5000元。

新北分署指出,2019年2月6日下午1時11分,黃男騎機行經板橋區縣民大道時,因拒絕酒測,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黃男一方面向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分期繳納,每期繳納5000元,一方面提起行政訴訟,但直至判決確定後僅繳納1期,於今年2月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因黃男名下僅有其住家房地可供執行,新北分署即先發函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以保全債權。

今年3月間,黃男親赴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表示,他在事發前一晚開始喝酒,喝到隔天清晨3、4點左右,酒後當日中午騎車,至縣民大道一帶某大樓找老婆及小孩,剛到該大樓時就被警察叫住盤查,警察於盤問時聞到他身上有酒味,當下要求進行酒測,他主張剛剛僅坐在機車上,並未騎乘機車,因此拒絕酒測,並提起行政訴訟。

但審理時,警員提出蒐證影片證明黃男當時確有騎乘機車,法官亦認定黃男在距離該警察前方約50公尺處熄火下車,快步走進大樓;黃男則向新北分暑書記官坦承,他當時判斷酒精應尚未完全消退,擔心留下酒駕紀錄,才會拒絕酒測,而之前辦理分期繳納,因一時忙碌,忘記按時繳納,直到房屋被查封,才趕緊帶現金前來繳清剩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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