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男導師猥褻2女學生逾200次 一罪一罰重判10年
屏東某私立國中男導師對班上2女學生猥褻逾200次,法院採1罪1罰,重判男師10年徒刑。(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某私立國中男導師長時間對班上2名女學生強制猥褻逾200次,還以手機拍攝女學生私處存檔,惡行可鄙,枉為人師,屏東地院審理後,採1罪1罰,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併處男師10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該男師在2020至2021年擔任該國中班導師期間,仗著人師權勢,為逞其私慾,陸續在學校實驗室、教師辦公室及其住處,分別對班上2名女學生強制猥褻,次數超過200次以上,犯後還以手機拍攝女學生私處存檔欣賞,行徑惡劣。
女學生因無法忍受導師侵害身心而向家長反映,家長氣得報警處理,將男師送辦,並扣得犯案用手機、電腦及女用內褲等證物,男師事後坦承犯行,並賠償被害人,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定男師犯行成立,採1罪1罰,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等罪各處10個月至5年2個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縣府教育處表示,該校為教育部國教署所主管的學校,校安通報列管權責也在該署,後續調查與處分由國教署負責處理。案發後,該校已在去年4月間將涉案男師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