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4警送懲戒 前分局長林志誠霸氣替下屬說話
前松山分局分局長林志誠。(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男子徐權等人2020年間衝進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滋事、砸毀電腦螢幕,但所內監視器畫面卻遭刪除,監察院認定當時的分局長林志誠、中崙派出所長許書桓、副所長顏敏森、巡佐傅榮光4人有違失,提起彈劾,懲戒法院今天開庭,林志誠見顏敏森未答辯,當庭霸氣替他說話。
彈劾指出,案發當晚顏敏森輪值主管,卻未詳實通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還指示服勤員警隱匿案情;許書桓除未指示所屬續查,也未呈報上級長官,甚至與傅榮光共同格式化監視器主機硬碟,湮滅證據;林志誠明知監視器影像已被湮滅,卻對外以「停電」為由掩蓋事實,被質疑後說法又數變。4員均有懲戒必要。
林志誠表示,案發當天監視畫面消失,電話一直進來,情況非常混亂,長官要求盡速對外說明,他立刻召開分局內部會議,會中許書桓雖曾說「可能是我誤刪檔案」,但因格式化需要3個步驟,不太容易誤觸,加上另有同仁提醒「可能是停電影響」,故第一時間暫時判定為停電導致監視器未運作。
林志誠指出,他並未完全採信停電說,隨後又請台北市刑大科技隊還原硬碟內容,鑑識結果回來後,影片顯示許書桓跟傅榮光站在監視器主機前操作,因沒有聲音,無從確認兩人是在調檔案或刪檔案,為了謹慎起見,除了把10名滋事份子全部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所長許書桓與副所長傅榮光亦依違造文書罪函送。
林志誠說,許書桓直到接受北檢偵查,才坦言為了維護警譽而格式化硬碟,他當時誤信許的說法,確有疏失,因此在被記過兩次後,保訓會問他是否要申訴,他坦然接受懲處。他強調,警察內部規定,主管到任4個月內,免負起監督考核之責,他僅就任2個月,事件處理雖不理想,但絕非隻手遮天或隱瞞,盼法官審酌。
許書桓未進行過多口頭答辯,委任律師則強調,許當天不在現場、也非值日,隔日上班後看到顏敏森的職務報告,以為這是民事案件,才未向上呈報,而後又誤信傅榮光的建議,站在保護警譽的立場上,格式化硬碟,盼法官能考量他已被記一大過、非圖一己之私、從警12年功獎甚多。
傅榮光承認一時失慮而犯錯,但他建議刪檔的動機,只是希望其他同仁不要受到牽連,絕非惡意或私利,他已被記一大過,另繳交15萬元的緩起訴處分金,請法官審酌他已深切自省。
顏敏森雖然到庭,但為4人中唯一未提出答辯狀的警察,他坦言滋事份子衝入派出所時屬於突發狀況,自己應變處理不恰當,故虛心接受記過2次的行政懲處,他只是一位基層員警,希望事情趕快落幕。
林志誠見顏心力交瘁,主動跳出還替他喊冤,直言當天只有3位員警值勤,顏在備勤室休息,聽到滋事份子的叫囂聲,立刻衝出,在96秒內就把10人轟走,已保護派出所的安全。
監察院代表出庭時,向法官建議判林志誠降級;許書桓與傅榮光則以罰款懲戒;顏敏森因未提答辯書,故未建議處分類型。受命法官許金釵聽完監察院與4名警察的意見後,諭知全案後核辦。
中崙派出所前所長許書桓。(記者塗建榮攝)
前中崙派出所巡佐傅榮光。(記者塗建榮攝)
中崙派出所前副所長顏敏森(左)、巡佐傅榮光(右)。(記者塗建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