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彰化停車1小時80元被踢爆超收 縣府要罰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議員楊子賢從臉書「彰化人大小事」社團看見網友踢爆,彰化市旭光西路上的旭光停車場,停車每小時收費80元,超出縣府公告費率每小時60元,質疑費用太高,經楊子賢向縣府反映,縣府交通處表明業者未經核定即擅自變更費率,將依法開罰3000元到1萬5000元不等罰鍰,要求限期改善,超收的停車費應辦理退費。
有網友在社團PO文,「該怎麼檢舉黑心停車場」引發熱議,1小時80元貴得太離譜;網友爆料指出,彰化市旭光西路一處收費停車場,上面寫半小時40元,結果停車12分鐘收80元,打電話去等了20分鐘,對方表明前1小時都以1個小時計。
網友強調,「字體寫超小在下面,又暗完全看不到。不知道有沒有符合法規!」同時質疑標示不清楚,且停車12分鐘應該以半小時計價,怎用1個小時呢?
楊子賢實地了解後,發現該停車場每半小時40元的費率,與一旁縣府交通處核定每小時60元的公告有所出入,質疑業者超收,當下跟交通處反映,交通處交通管理科人員現場稽查,發現業者有及違反停車場法規定,要求業者3日內改善,包含未依照公告費率收費與收費方式字樣過小誤導民眾。
交通處表示,經查該停車場為私人經營之停車場,縣府2019年11月4日核定發給停車場登記證,登記證登載收費標準上限為每小時60元整,縣府接獲民情反映,3月5日立即派員稽查,確認該停車場現場公告「每半小時40元」,已超過核定費率上限。
交通處指出,縣府已在3月6日發文責請業者限期改善,並將依停車場法第37條規定,處負責人最高1萬5000元罰鍰,業者超收的部分應退費給消費者。
記者今天中午打停車場的客服電話詢問收費情況,服務人員說,該處停車場收費目前為每小時60元。顯然業者昨接到縣府要求限期改善,馬上更改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