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連假賓士疑酒駕2死 台南3/3~3/7嚴打酒駕大執法
台南市警方將從三月三日至七日執行全市取締酒駕大執法。(圖:台南市交警大隊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疫情趨緩,民眾出遊飲宴、小聚喝酒機會增加,228連假更發生1輛賓士轎車疑似酒駕在善化區自撞翻覆大排水溝、造成兩死憾事。台南市警局為了全力防堵酒駕惡習,將於3月3日至7日期間,結合全國同步取締酒駕工作,加強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
警方會針對各易酒駕肇事的聯外道路、餐廳、PUB、KTV、舞廳酒店等飲酒場所周邊熱區路段,進行路檢及機動攔檢取締,即時防杜酒駕行為。
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全市今(2023)年1月份涉酒後駕車傷亡事故共74件,較去年同期減少14件、下降16%;酒駕嚴懲連坐重罰並吊扣牌照的新法雖已實行11個月,台南警方今年2月份仍取締酒後駕車475件,其中移送公共危險罪嫌253件,顯示仍有許多民眾心存僥倖酒駕上路。警方也再次提醒不要忽略「不自覺酒駕」,多數民眾以為喝酒當天不開車,隔天睡醒就可以開車,但實際上隔天,人的體內仍有殘留酒精,在宿醉狀態上路卻不自知,一旦遭警方攔查仍會被依法送辦。
台南警方強調,配合全國政策,打擊酒駕絕不手軟,從現在起至清明連續假期後,不分晝夜,持續針對酒駕加強執法,呼籲民眾如有飲酒必要,喝酒後選擇「指定駕駛、代客開車」或坐計程車回家,勿有僥倖心理,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機車駕駛人處台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2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駕駛人呼氣酒測值若達到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同車年滿18歲以上的乘客將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南市警局長廖宗山表示,防制酒駕是警察保障用路人安全的重點工作,會持續強力執行、嚴打酒駕,籲請同桌同車親朋好友應相互勸阻酒駕並代為指定安全駕駛;餐飲業者應協助代客叫車或代駕服務,有代客泊車服務的業者,絕不可任由酒後顧客取回車鑰匙自行開車,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落實社會責任。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台南市警方將從三月三日至七日執行全市取締酒駕大執法。(圖:台南市交警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