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替長輩出頭開槍奪人命 無期改判18年定讞

    謝男陪同女友母親的同居人楊男找張姓男子談判,見張男拿電擊棒欲毆打楊男,他拿出鋼管槍與張男拉扯過程中,擊發1槍擊中張男腹部,張男傷重不治。手槍擊發示意圖。(法新社檔案照)

    謝男陪同女友母親的同居人楊男找張姓男子談判,見張男拿電擊棒欲毆打楊男,他拿出鋼管槍與張男拉扯過程中,擊發1槍擊中張男腹部,張男傷重不治。手槍擊發示意圖。(法新社檔案照)

    2023/02/22 11:3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26歲男子謝啟文2021年9月29日深夜,陪同女友母親的同居人楊男,到台南七股區找與楊男不合的張姓男子談判,見張男拿電擊棒欲毆打楊男,他拿出鋼管槍與張男拉扯過程中,擊發1槍擊中張男腹部,張男傷重不治。一審台南地院判謝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南高分院二審認定是間接故意,改判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謝啟文與楊男一起工作,謝男的女朋友是楊男同居女友的女兒。楊男與張男不和,楊男請蘇男約張出面談判,雙方約在2021年9月29日深夜,至台南七股區台17線西側支道與市道173線路口見面。

    當晚11時許,楊男駕車搭載謝男到場,蘇、張各自開車到場,張男下車後持電擊棒意欲毆打楊男,謝男見狀,返回車上拿出鋼管槍,槍口朝向張男。

    張男為了自保,上前欲奪取謝的鋼管槍,雙方爭搶過程中,謝男觸及扳機,散彈射出擊中張男右上腹,導致右側血胸,肝、橫膈膜出血,送醫後終因傷勢過重,急救4天後於10月3日身亡。

    一審南院去年5月25日依殺人罪,判謝無期徒刑,槍砲罪判刑6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謝男是間接故意犯罪,不是蓄意預謀殺人,且有悔意,依殺人罪改判18年,非法持槍罪維持6年刑刑,二罪合併應執行18年。

    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