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到總統府前長按喇叭又拒檢 前新聞局長鍾琴被罰2萬扣照6個月
鍾琴因開車到總統府前長按喇叭,見員警攔停卻拒絕理會開走,挨罰2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她提告抗罰,北院認定裁罰沒有問題,判她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新聞局長鍾琴2021年響應「我要疫苗」公民抗議活動,開車到總統府前按喇叭,見員警攔停又拒絕理會開走,被員警認定有「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經舉發,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對鍾琴裁罰2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鍾琴不服提告,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定交通裁處沒有問題,判鍾琴敗訴。可上訴。
前年6月7日下午1時許,鍾琴開車行經總統府時持續按鳴喇叭,員警認為她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約6秒以上」違規行為,要求停車接受稽查,但她駕車離開,再被認定有「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違規行為,經開單舉發,由交裁所對鍾琴裁罰2萬元並吊扣駕照6個月。
但鍾琴指本件並非一般交通違規事件,而是一種公民抗議,至於表達抗議過程中因為長鳴喇叭、違規左轉離去,導致挨罰共900元,她已繳納。
鍾琴強調,依相關影片可知,員警第一時間以摩托車擋住她的車輛,她已接受盤查,6、7分鐘後員警已確認她的身分、行為動機,仍要求她將車子移到路旁停放,其目的為何?況且,她當下並未酒駕也沒有肇事,加上後續行程已經延誤,才決定驅車離去,提告請求撤罰。
交裁所解釋,依員警受理申訴案件調查表可知,員警當時要求鍾琴出示證件,鍾琴拒不配合並關上車窗準備倒車離開,員警見狀用腳阻擋並多次拍打車門喝令下車,鍾琴依然拒絕理會且不斷長按喇叭,此時員警為了避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再請鍾琴將車輛移至路旁停放,不料鍾琴直接駛離,符合「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依法裁罰沒有問題。
北院指出,若鍾琴有訴求想對政府表達,應可透過其他較為和平的方法如講演、文宣、網路宣傳等方式,以達抗議效果,否則像鍾琴駕車行經總統府按鳴喇叭,已影響總統府周邊交通安全與公共安寧,況且鍾琴逕自逃離現場確實違規,審酌交裁所裁罰沒問題,判鍾琴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