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 高院今再度傳喚蘇震清、廖國棟
高等法院今日上午傳喚蘇震清出庭。(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法院2年多前爆發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認定無黨籍蘇震清等4名立委,涉嫌收受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賄賂為公司法修法爭議,以開公聽會、質詢等方式向經濟部官員施壓以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今日上午,高等法院傳喚蘇震清,及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出庭。
一審將蘇震清重判10年,蘇上次庭訊未到庭,因此高院今日再度傳喚他,廖國棟一審被判刑8年6月。其他涉案立委方面,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判刑7年8月、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依期約賄賂罪判刑7年4月,此外,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被依逃漏稅判刑6月。
4名立委均上訴高院並喊冤,蘇震清表示,一審將他和李恆隆之間的金錢借貸曲解為賄款,與事實不符,對他有利的證據均未調查,堅持為清白而上訴;廖國棟稱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假借其名義,私下謀取不法利益,並無他收賄的具體證據,因此上訴到底。已到高院出庭過的陳超明認為,判決他有罪明顯是政治迫害,徐永明在高院也稱,對一審判決表示「遺憾」,深信自已清白。
高等法院今日上午傳喚廖國棟出庭。(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