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萊豬食安自治條例更一審再敗訴 中市府:依法上訴
反萊豬食安自治條例更一審再敗訴,中市府表示依法上訴。(圖:市府提供)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制定「萊克多巴胺零檢出」的食安自治條例被行政院認為牴觸中央法規而函告無效後,中市府提行政訴訟被一審裁定駁回,市府抗告,更一審再敗訴;台中市政府食安處表示,對於法院判決,市府予以尊重,但此案涉及相關案件及日後類似事件辦理依據,市府將依法提出上訴,以捍衛台中市食安。
台中市法制局進一步說明,此案行政法院駁回的主要理由,是認為市府並未因本自治條例被行政院函告無效而受有直接侵害,因此市府提起行政訴訟並無權利保護的必要。不過,該自治條例是由市府提出後,送台中市議會審議通過,並由市府公布執行之,法院認為市府並未因自治條例被宣告無效而受有直接侵害之見解,是否符合事實及法律恐有疑義,市府會再進一步研議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