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柴刀將好友砍成重傷 男自首獲減刑判3年
邱男持柴刀將好友砍成重傷後主動向警方自首,屏東地院判他3年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邱姓男子在家被曾姓友人打傷,邱男難忍怒氣,拿起家中柴刀將曾男砍成重傷,曾男負傷奪刀才逃過一劫,邱男行凶後主動向警方自首,屏東地院認為雖符合減刑要件,但有殺人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邱男3年徒刑,可上訴。
曾男疑與邱男親屬有金錢糾紛上門理論,雙方發生口角,曾男出拳將邱男打傷,邱男憤而持柴刀揮砍曾男後頸部,當場血流如注,曾男負傷奪刀後及時送醫才保住性命,邱男行凶後主動報案,並向警方坦承持刀砍傷曾姓友人。
檢方調查案發經過,認為邱男雖先被曾男打傷,但持刀揮砍被害人致命部位,卻有殺人的犯意;邱男則強調並沒有致曾男於死的犯意,否則也不會只砍一刀。
屏東地院認為,據醫院回函,曾男遭砍傷大量失血,當時若未及時就醫,有致死可能,邱男未能繼續揮砍曾男,是因柴刀被奪,邱男下手之重,有殺人故意,因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邱男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