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手比愛心高調曬恩愛 小三挑釁正宮賠遮羞費
小三楊女貼圖高調曬恩,高雄高分院判賠遮羞費。(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小三楊女與人夫結伴出遊,並在社群平台貼照高調曬恩愛挑釁正宮,被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高分院調查2人親吻、合手比愛心等親暱舉動,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判決楊女賠償15萬元遮羞費定讞。
結婚10多年的余妻指出,楊女明知其夫余男有家室,竟在前年初開始發展出超友誼的親密關係,甚至毫不掩飾,在社群平台和微信通訊軟體貼照高調曬恩愛,絲毫不顧她的感受,讓她飽受精神折磨,憤而向楊女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楊女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出庭應訊,但據她先前所提出書狀指出,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維護,並非表示夫妻一方不得享有各自獨立的社交自由,況且,現今社會人際互動頻繁,以及通訊之便利,異性間不論是基於公事或友誼,均有可能有所往來及接觸,她僅與余共同出遊拍照,不能就此論斷侵害配偶權。
1、2審法官調查,據余妻所提照片等證物,2人親密依偎,有牽手、擁抱、頭部緊靠、手合比愛心、交疊之手配戴相同款式戒指、余男赤裸上半身與楊女接吻等畫面,每張照片均顯親密,而且拍照地點、場合均不相同,常人若見之,均將視其2人為熱戀中愛侶,已逾越普通朋友,並審酌兩造學歷、經濟等狀況,認為賠償15萬元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