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闖紅燈 警攔下不罰還幫叫救護車
鍾姓男子因身體不適而不慎違規,警方未予開單並協助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將他送醫。(警方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警分局尖山派出所警員徐振倫、王于嘉於今(19)日清晨4點半許,巡邏行經頭份市永貞路與蘆竹路口,發現一輛小客車闖紅燈,上前攔下,發現駕駛51歲鍾姓男子因身體不適而不慎違規,未予開單並協助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將他送醫。
警方表示,鍾男雙腳殘疾,領有身障手冊,19日清晨身體不適,雙腳抽痛,無法入睡,故自行駕駛自小客車出門欲前往醫院,因疼痛難耐,於行經頭份市永貞路與蘆竹路口時闖紅燈直行。
警方表示,員警將開車闖紅燈的鍾男攔下時,見鍾男神情痛苦,並向警方說明原由。員警考量鍾男的情狀,未予開立交通違規罰單,並基於行車安全,也通報救護人員到場救護,鍾男經送醫後已無大礙。
鍾姓男子因身體不適而不慎違規,警方未予開單並協助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將他送醫。(警方提供)
鍾姓男子因身體不適而不慎違規,警方未予開單並協助通報救護人員到場,將他送醫。(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