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假贊助真綁樁!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涉賄選 7人被起訴

施嘉華涉假借贊助文宣綁樁賄選,被彰化檢方起訴。(資料照)

施嘉華涉假借贊助文宣綁樁賄選,被彰化檢方起訴。(資料照)

2023/01/18 19:08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國民黨籍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父親施復興涉嫌利用贊助名義,幫同選區內村里長、代表候選人製作數千元到數萬元的競選文宣品,以行賄綁樁,彰化地檢署昨天依違反選罷法將施嘉華父子、施妻等7人起訴,不過,施嘉華父子認為,只是單純贊助文宣品並否認犯行,檢方認為,施嘉華父子變相行賄不知悔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施嘉華(37歲)是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和美、伸港、線西)候選人,他為求當選,與父親施復興(66歲)、妻子鐘女,找來同選區林姓等5名村里長、代表候選人,佯稱要以贊助競選文宣品,實則以7500元到7萬2000元不等費用為其製作筆、口罩等文宣品,進行賄選綁樁。

檢方在去年投票前3天獲報,指揮逮捕施嘉華父子,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不過,施嘉華仍獲得7030票當選。去年12月14日,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起訴書指出,去年初,施嘉華得知周男想競選伸港鄉代,為尋求周男支持,向對方表達願意贊助製作5000支文宣筆和6000個打火機等文宣品,同年6月起,開始交付印有「伸港鄉民代表候選人周某某懇請支持」等字樣文宣品,共價值6萬4500元。

後來檢調獲報,去年11月21搜索施嘉華委託製作文宣品的禮品社,查扣施嘉華為眾多候選人訂購的銷貨單,施嘉華急忙找周男服務處,要求周男在文宣品製作單據簽名,並寫上「已支付」,以掩飾罪行,周男也做偽證是自己委託施嘉華幫忙製作文宣等,但隔日複訊,周男即坦承實情,以求緩起訴處分,事後也繳回犯罪所得6萬4500元

起訴內容指出,施嘉華也贊助和美鎮代表候選人邱男4萬個文宣口罩,價值7萬2000元,檢調搜索時,施父傳簡訊給邱男,接受調查時需表示已與約定選後再還錢,邱男起初配合做偽證,但隔日就跟檢察官坦承實情。

施嘉華也贊助伸港鄉林姓村長候選人製作1500支文宣筆,共價值1萬500元,以及伸港鄉陳姓女村長候選人,製作價值1萬9900元的文宣筆及文宣紙,並在搜索時要求配合簽名,要回文宣費以掩飾其受賄犯行,但都被檢方揭穿。

雖然施嘉華努力綁樁腳,但也有踢到鐵板,施妻去年向線西鄉柯姓女村長候選人表達想贊助價值7500元的文宣筆,遭柯夫拒絕,施妻仍製作好文宣筆送到服務處,但柯夫不願接受請求,到施嘉華服務處返還7500元。

檢方認為,施復興於2018年即因發放走路工賄選案,被判刑2年、緩刑5年,施嘉華也被判決當選無效,4年後,施嘉華父子仍不知悔改,再次企圖以贊助或墊付文宣品費用名義而變相行賄,因此將施嘉華、施父、施妻依違反選罷法起訴,請求從重量刑,另邱男、林男、陳女、陳男等4人同樣予以違反選罷法起訴,但檢方也指出,邱男因積極配合辦案,尚知悔改,請法官審酌予緩刑,或從輕量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