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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警偷查老婆個資 慘被離婚、判刑、吐80萬、降2級

    懲戒法院判楊員降兩級改敘。(記者吳政峰攝)

    懲戒法院判楊員降兩級改敘。(記者吳政峰攝)

    2023/01/17 14:4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市警局一名楊姓警務正2018年與胡姓老婆分居期間,竟偷用警政知識聯網資料庫偷查其個資,胡女得悉後氣炸堅持離婚,並提起檢舉。楊員被桃園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30萬元,賠胡女50萬元,懲戒法院日前再判他降兩級改敘。

    判決指出,楊員2018年與胡女分居期間,為了解其住所,竟登入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中的「勤區查察處理系統」及「刑案資訊系統」,填寫家戶訪查、警勤區訪查、執行戶口相關業務等不實案由,偷偷查詢胡女的戶籍資料及婚姻狀況。

    胡女得悉後氣炸,堅持離婚,並向桃園市警局刑大陳情檢舉,桃園地院2022年6月以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處楊員1年、緩刑3年、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向公庫支付30萬元。楊員未上訴,全案確定。桃園市政府再把全案移請懲戒法院審理。

    楊員辯稱,與胡女感情不睦分居期間,因急著想知道胡女及子女住所,一時思慮不周,錯誤使用電腦資料,鑄下大錯,使任職機關遭受社會大眾指責,深刻懊悔。

    楊員強調,胡女要求賠償50萬元,兩人亦已離婚,他還被判緩刑3年、公益捐款國庫30萬元及保護管束3年,另被任職機關連續評定丙等,列入教育輔導人員,歷經此案,他只想專注職務努力工作,祈望能有收入撫養年邁父母及未成年子女,請求法官從輕發落,給予重生機會。

    懲戒法院一審表示,楊員恣意查詢胡女戶籍資料長達2年,嚴重傷害國家公務員形象,惟考量他尚能坦承違失行為,已知悔悟,與胡女成立和解並依諾履行完畢,另審酌其歷年獎懲情形,評議後判降2級改敘懲戒。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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