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男開車牌註銷車上路!拒檢、闖紅燈、逆向被罰55400元

無照的林男駕駛車牌被註銷的小客車上路,遇警攔查不停並闖紅燈、逆向擺脫警車。(警方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林姓男子沒有小客車駕照,又向友人借用車牌註銷的汽車使用,在馬路上遇警攔查不停並闖紅燈、逆向擺脫警車。警方追查通知林男到案,依違反相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製單舉發,林男共被罰5萬5400元。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於1月3日執行巡邏勤務,在苗栗縣竹南鎮台13線與中埔街交岔路口發現1輛小客車的車牌照狀態顯示逾檢註銷,隨即鳴笛示意駕駛人暫停路旁安全處所接受警方稽查。
不料,該輛小客車駕駛不但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還加速鑽入小巷,與警方玩起「躲貓貓」,並出現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危險駕車行為,險與他車發生碰撞。在後尾隨的警方,因考量其他用路人車安全,認為當場不宜強力攔截製單舉發,遂改以逕行舉發方式。
警方查詢該車牌照號碼得知車主為陳姓頭份市民,上門查訪,但經確認實際駕駛人為車主家人熟識的林男,以電話方式通知林男到案。林男也坦承自知沒有小客車駕照,且已知該輛小客車車牌照因未按時檢驗而遭註銷,深怕警方攔停舉發交通違規單,遂加速逃逸,躲避警方盤查。
警方依據執勤員警目睹林男駕車的違規行為,並透過行車輔助影像紀錄器佐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林男無照駕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及使用註銷牌照等6項違規,共罰5萬54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及駕照7個月。
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表示,行駛道路之車輛應領用合格牌照,駕駛人亦應具備適當駕照,以確保所有用路人安全,另要求所屬同仁針對任何違規(法)情事,務必查緝到案,絕不容許任何人挑戰公權力,同時也呼籲鄉親,春節連續假期將屆,駕車外出一定要遵守各項法令,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警方通知林男到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及使用註銷牌照等6項違規,共罰5萬5400元。(警方提供)

警方通知林男到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闖紅燈、逆向行駛、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及使用註銷牌照等6項違規,共罰5萬5400元。 (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