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窮人的高速公路」限速80公里狂飆到184 Lexus車主荷包噴2萬4

一輛凌志轎車在有「窮人的高速公路」之稱的台61線西濱公路後龍路段,以時速184公里狂飆,超過該路段的速限達104公里,被警方依規舉發嚴重超速,該車車主將被罰2萬4千元,並被吊扣車牌6個月。(警方提供)

一輛凌志轎車在有「窮人的高速公路」之稱的台61線西濱公路後龍路段,以時速184公里狂飆,超過該路段的速限達104公里,被警方依規舉發嚴重超速,該車車主將被罰2萬4千元,並被吊扣車牌6個月。(警方提供)

2023/01/11 16:59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為維護轄區交通安全順暢,也針對縣內易超速、易肇事路段編排取締勤務,結果有一輛凌志(Lexus)轎車在有「窮人的高速公路」之稱的台61線西濱公路後龍路段,以時速184公里狂飆,超過該路段的速限達104公里,被警方依規舉發嚴重超速,該車車主將被罰2萬4千元,並被吊扣車牌6個月。

苗栗縣警局表示,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已於今年1月1日啟動,至1月30日午夜12點,為期30天。為維護轄區交通安全順暢,針對易違規超速、易肇事路段編排固定、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勤務。

苗栗警方分別在台61線西濱公路97.55公里及台6線5.5公里處,各舉發2件行車速度超過道路速限6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情形。縣警局交通警察隊深入檢視該4輛違規超速採證照片,發現其中為一輛凌志轎車以時速184公里,行駛速限80公里的台61線西濱公路後龍路段,超過道路速限104公里。

警方根據車牌號碼所登載車籍資料,比對廠牌、款式、顏色及出廠年份確實後,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舉發嚴重超速,可罰2萬4千元,並依同條例第43條第4項規定,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

苗栗警方分別在台61線西濱公路97.55公里及台6線5.5公里處,各舉發2件行車速度超過道路速限6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情形。(警方提供)

苗栗警方分別在台61線西濱公路97.55公里及台6線5.5公里處,各舉發2件行車速度超過道路速限6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情形。(警方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