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萬只給1萬9、每天逼還1千 放高利貸男判拘50天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重利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陳姓男子透過臉書刊登借貸廣告,經營地下錢莊供不特定人士借款,2020年3月9日下午,出借3萬元給郭姓男子,約定1個月內還款,但當下就先扣下7千元利息及4千元手續費,每日還得歸還1千元。郭男還款超過4萬,仍未還清債務,被陳男討債,只好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重利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郭男因需錢孔急透過臉書找上陳男借款,商借3萬元還要先扣除7千元利息及4千元手續費,實際上只拿到1萬9千元(月息達36分利)。陳男也要求郭男簽下6萬元本票,每天須歸還1千元,若沒還就得追加至2千元。
借款後,郭男已陸續歸還4萬餘元,陳男仍不放過他,同年5月20日晚間,夥同黃姓友人跑到郭男住處樓下追討債務,嚇得郭男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沒有前科紀錄,且犯後態度尚佳,故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不法所得3萬3500元沒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