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夫婦虐死3歲男童重判 高院:高度逃亡可能延押2月
涉虐童致死的保母劉庭妌出庭。(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保母劉庭妌被控不滿3歲男童哭鬧,夥同丈夫張竣堯多次徒手毆打或腳踩男童腹部,導致男童胰臟破裂致死,高等法院更一審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將劉女、張男這對狠心夫婦分別判判11年8月、12年4月徒刑,高院更一審日前提訊2人開庭調查認為,劉女、張男2人均有高度逃亡可能,有羈押必要,裁定本月16日起都延押2月。
高院更一審裁定指出,劉庭妌(29歲)、張竣堯(36歲)均涉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重罪,也判被重罪,對社會秩序有重大危險,劉女雖然表示願意認罪,但對犯案經過情節仍有前後不一情形,張男則完全否認犯罪,檢察官對更一審判決已上訴最高法院,全案尚未確定,若未羈押,劉女、張女逃亡的可能性甚高,有羈押理由及必要性,因此裁定自本月16日起均延押2月;此案可抗告。
本案發生在2020年9月25日,基隆市警方接獲26歲保母劉庭妌報案指稱,3歲男童突然倒在地板上昏迷,警方趕往並轉報基隆市消防局,救護人員抵達時男童已死亡。
警方調查,男童頭部有舊傷,小腿有一處新挫傷,劉姓保母辯稱男童在附近溜滑梯時不慎碰撞瘀青。警方另檢視男童身體,未見明顯傷痕。但檢方解剖發現,男童腹部有多處挫傷、顱內慢性硬腦膜下腔出血、肝臟挫傷分離等舊傷,致命新傷為胰臟挫裂併出血、腹血,導致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死亡。
檢方調查認定,被聘雇全天候照顧男童的劉庭妌與丈夫張竣堯涉有重嫌,以2人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警查出,劉庭妌、張竣堯夫婦自己也有2個小孩,卻僅因男童哭鬧,不僅不給男童吃飯,多次喝斥、徒手毆打,或以玩具車毆打,甚至因為沒收到8月份2萬4000元保母費,竟將男童推倒,以腳踩踏腹部,男童因胰臟挫裂致死,檢方將2人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嫌將2人起訴。
基隆地院將劉庭妌、張竣堯依成年人對兒童共同犯傷害致死罪,分別判刑12年、12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將劉女、張男分別改判為11年6月、12年徒刑。全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撤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加重其刑,改判劉女11年8月、張男12年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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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童致死的保母丈夫張竣堯。(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