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善政質疑「輕放囚人詐團」 桃檢:無違反法律或不妥之處
楊梅警分局破獲詐欺集團非法拘禁案,桃園市長張善政(左二)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長許錫榮(左一)陪同下頒發獎勵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楊梅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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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詐團2人1萬元交保、3人無保請回 張善政稱桃檢有點縱容犯罪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楊梅警分局昨天破獲詐欺集團非法拘禁案,桃園地檢署複訊5名嫌犯後,2人1萬元交保、其餘3人無保請回,市長張善政質疑「太輕易放他們走」、有點縱容犯罪。桃園地檢署反駁說,交保等處分處置均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並無違反法律或不妥之處。
這起詐欺集團非法拘禁案,據警方初步調查,44歲張姓男子缺錢花用,將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豈料卻把自己也賣了,與其他4名被害人遭拘禁在桃園市楊梅區一處大樓內。
警方說,昨天上午8點多,張男趁詐團成員熟睡時逃出求援,警方迅即動員,破門救出被害人,當場逮捕5名嫌犯,訊後依妨害自由、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複訊後,2名嫌犯1萬元交保、3人無保請回。
張善政今天上午臨時新增行程,到楊梅分局頒發慰問金、獎勵警方,他致詞時難掩錯愕,直言「(桃園地檢署)好像太輕易就放他們」,將來要跟地檢署那邊「好好溝通一下」。他強調,好不容易抓到的人不能這麼輕易放走,有點太姑息了,甚至有點縱容犯罪。
桃園地檢署對此表示,楊梅分局移送鍾姓男子等5人涉嫌妨害自由案件,經內勤檢察官訊問被告,並互核證人及移送機關檢附現況證據後,認為相關犯罪情節均有待證據補強,而為交保等處分,所為處置均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並無違反法律或不妥之處。
桃園地檢署說,此案現無被害人遭求職詐騙的客觀證據,真實犯罪情節及證據已由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儘速偵辦,以釐清真相並保障人權。桃園地檢署強調,對於是類案件絕對零容忍,一向秉持嚴厲查辦 的態度嚴查速辦,絕無如報導所稱輕易放人情事,為免以訛傳訛,特澄清如上,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