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讓涉共諜案立委、少將「走後門」交保 雄檢提抗告
前立委羅志明(右)和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左)交保後,高雄地院安排他們走另側管制門離去,避開大批媒體追訪。(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立委羅志明及前海軍少將夏復翔涉共諜案遭雄檢聲押,高雄地院開庭後,昨晚間7點45分裁定羅、夏各20萬及15萬元交保,雄院大開「方便門」讓他們避開媒體另走管制門交保,雄檢不服院方裁定決定抗告。
前台聯立委羅志明、前海軍少將夏復翔等人疑遭中共勢力吸收,提供對岸統戰組織藉以拉攏吸收機會。羅以其曾為立委所具人脈優勢,夏以其退將身分所具國軍人脈,被控長期物色、引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役將領赴中國接受中方落地招待。
檢調4日收網逮捕羅、夏、夏妻、徐姓中將及前立委助理等5人,並聲押羅、夏兩人,檢方複訊後也諭令夏妻5萬元、徐姓中將10萬元交保、前立委助理請回;雄院法官昨晚召開3個小時的羈押庭後,裁定羅志明20萬元交保、夏復翔15萬元交保。
不過,羅、夏兩人從地院交保後,根據過去高雄地院處理交保嫌犯的慣例,因嫌犯交保的時間已是下班時段,只能從市中路大門離去,但羅志明及夏復翔卻從地下室的拘留室被法警帶上樓後,先是穿越法警辦公室內門,直闖院內管制區,一路由法警護送,拿磁卡解鎖從另側河東路大門離去,避開守在市中路大門的媒體。
高雄地院今發聲明澄清,犯嫌具保後由何處離開法院,由犯嫌自行決定,並沒有得從市中路門口離開的慣例,但當時已是下班時間,被告要從雄院河東路大門離開時,必須經過管制門,該段路程由法警引導通行。
但雄院的聲明中並沒有解釋未來任何一位被告在下班時間交保,是否都可以要求雄院開放夜間管制區,另選無人值班的河東路門口出去,也沒有說明會由法警協助引導,更沒有對是否提供「特權」給出進一步解釋。
雄檢今指出,檢方不服法官裁定,決定提出抗告,避免羅、夏兩人交保在外串證,影響未來案件的偵查與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