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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800萬交保 裁定理由驚曝「遭搜索翻牆離開」

    士院裁定曾景田800萬元交保,裁定理由也驚曝他在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時,從後牆翻越離開。(記者溫于德攝)

    士院裁定曾景田800萬元交保,裁定理由也驚曝他在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時,從後牆翻越離開。(記者溫于德攝)

    2023/01/04 05:57

    首次上稿 01-03 23:23
    更新時間 01-04 05: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懷疑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提供資金給國民黨籍台北市新科議員林杏兒的樁腳曾繁川,替林女賄選,將蕭男列為被告卻屢傳不到,去年12月29日發布通緝,蕭男3日自行到案被檢方聲押禁見,但士林地院認為蕭男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裁定800萬元交保。羈押理由也曝光蕭男先前見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從後牆翻越離開。

    蕭景田昨深夜由親友代為辦保,他離開時並未受訪。

    士檢晚間指出,蕭景田經士檢發布通緝,3日自行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蕭景田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且嫌疑重大,也有逃亡、滅證或串證之虞,正式向法院聲押禁見。

    士院則待蕭景田的律師閱卷完畢後開羈押庭,法官庭後認為,根據多名里長證述等證據,足認蕭景田涉嫌違反選罷法的嫌疑重大,而蕭男被發布通緝後雖自行到案,先前卻在調查局人員前往住處搜索時,從後牆翻越離開,足認有逃亡之虞,因此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裁定8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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