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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之狼」公然掏槍噁問女子:「妳可以給我X嗎」 這下慘了

「台鐵之狼」胡立秋「掏槍」還噁問女子「妳可以給我X嗎」,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性騷擾罪對他判刑。(資料照)

「台鐵之狼」胡立秋「掏槍」還噁問女子「妳可以給我X嗎」,台北地院依公然猥褻罪、性騷擾罪對他判刑。(資料照)

2023/01/03 15: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鐵之狼」胡立秋,去年5月起公然「掏槍」自慰並噁問女子「妳可以給我X嗎」,胡男還曾掐住女子臀部,台北地院審結,依公然猥褻罪判胡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再依性騷擾罪判刑11月。可上訴。

胡立秋一直以來都鎖定北車地下街附近密集犯案,以要錢為由趁機接近妙齡女子襲胸、襲臀,而有「台鐵之狼」稱號。

去年5月4日下午4時許,胡立秋在北車K8與K9平面出口花圃旁,掏出生殖器並自慰,更趁一名女子經過時噁問:「小姐,妳再靠近一點,妳可以給我X嗎?」

相隔一個月,胡立秋在6月5日下午2時許,坐在北車附近某飯店通往地下室1樓的樓梯平台上乞討,見女子走下樓梯趁其不備,突然伸手觸摸並掐臀。

北院指,胡立秋先前已有10多次因犯強制猥褻罪、性騷擾罪、強制性交罪遭判刑,堪稱素行甚劣,仍不知警惕及悔改,仍再犯本案,可見胡男惡性重大,應予嚴懲。

北院認為,胡立秋雖承認全部犯行,但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審酌胡男自述「會忍不住」,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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