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前女友又想復合 變態男逼嘿咻問「別的男生比較行嗎?」
謝男不甘和女友分手,逼復合遭拒後竟伸出狼爪性侵對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謝姓男子2021年間不滿女友小詩(化名)堅持分手,竟闖入她的租屋處強求復合,遭拒後,竟羞辱小詩「破麻」,接著動粗並強逼嘿咻,期間還問她「別的男生比較行嗎?」直到小詩友人來電,謝男不小心把掛斷按成接聽,小詩見狀立刻大聲呼救,友人報警才救出她。高等法院認謝男觸犯妨害性自主罪,日前判刑3年6月,傷害罪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謝男與小詩原為情侶,2021年6月間,小詩堅持分手,謝男無法接受,利用小詩租屋處樓下大門未關機會侵入,至租屋門口敲門,趁小詩開啟門縫查看之際闖入屋內,並抱住她示好,盼求復合。
小詩分手心意已決,立刻把謝男推開,未料謝男惱羞成怒,竟把小詩壓在床上,拉扯她的頭髮去撞床邊木板,要求復合。惟小詩不為所動,氣得謝男大罵「那就分手」、「賤人、破麻」,接著脫掉小詩的衣物,逼打復合砲,期間還問「別的男生比較厲害、比較行對嗎?」
謝男一會兒哀求小詩再給他一次機會,一會兒又動手痛罵兼性侵,情緒失控,行為判若兩人。洩慾完畢後,謝男見小詩拿手機欲求救,又再度動粗,不只呼巴掌,還動口咬人。此時,小詩友人來電,謝男把手機搶來,原欲掛斷,卻不慎按到接聽,小詩見狀立刻朝電話大喊救命,友人聞畢趕緊報警,這才把小詩從恐怖情人手中救出。
高院表示,謝男與小詩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卻因不能接受小詩不願復合,強行施暴並性侵,強制性交完成後還做出傷害犯行,造成小詩身心嚴重受創,犯後又一再飾詞狡辯,直至高院審理時才表示認罪,對細節多所迴避。
高院考量謝男已與小詩達成調解、素行尚佳(無前科)、現從事粗工、需扶養父母等情狀後,認處3年6月徒刑合理;傷害部分則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