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廠偷排重金屬廢水污染台61線田地 不法所得逾45億元

紘鼎公司及陳姓負責人等9人涉嫌私設管線長期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廢污水至台61線濱海公路旁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蘆竹區紘鼎公司及陳姓負責人等9人,涉嫌私設管線,長期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廢污水至台61線濱海公路旁田地,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柏淨指揮檢警環偵辦,近日將全案偵結提起公訴,同時查扣紘鼎公司、陳男所有現金164萬1510元及汽車、砂石車、土地、房產,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45億295萬餘元。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起訴指出,全案經檢警環團隊研析、科技蒐證並經事前蒐證,今年8月24日晚間8點多,由檢察官帶隊執行搜索,查獲廠區內違法事證,經採證鑑驗發現,業者從去年11月開始私設管線連接至台61線旁田地,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且超出水污染防治法放流水標準值的污泥,除了當場查扣車輛、聲押陳男獲准,持續聲請查扣紘鼎公司及陳男所有動產、不動產獲准。
檢方近日偵結依水污法、廢棄物清理法及刑法起訴紘鼎公司及陳男等9人,查扣紘鼎公司及陳男所有現金164萬1510元、汽車1輛、砂石車10部、土地2筆、房屋3筆等財產,另3名受僱把風的少年則移送少年法庭
起訴指出,全案犯罪所得共計45億295萬餘元,其中,消極利益(應支出而未支出的清除處理費)依扣案地磅報表計算超過43億2827元,積極利益(收受土方、廢土或廢污泥所取得的利益)以載運米數乘以收受費用單價每立方米600元計算,為1億7468萬餘元,起訴時併向法院聲請沒收。

紘鼎公司及陳姓負責人等9人涉嫌私設管線長期排放含有重金屬的廢污水至台61線濱海公路旁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桃園地檢署偵結起訴、查扣動產及不動產,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不法所得逾45億元。(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

陳男等人在蘆竹區台61線旁經營地下工廠,收置廢棄物並將部分廢棄物倒入污泥池,再透過私設管線直接排放至附近田地。(記者鄭淑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