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大盜搶1萬8 想吃牢飯但法官不給
林男穿雨衣進超商行搶。(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現年35歲的林男缺錢花,化身雨衣大盜,鎖定芳苑鄉位置偏遠的超商行搶,25日深夜得手1萬8千元,跑到汽車旅館躲起來,3餐靠外送,得手現金在3天內花光,此時警方也找上門,他說「一人做事一人擔,準備吃牢飯了」,原本想這下牢飯吃定了,警方也建請檢察官聲押,但林男坦承犯行又無逃亡之虞,今凌晨法官裁定無保請回。
林男是職業大貨車司機,25日深夜化身為雨衣大盜到超商搶劫,為了避免遭警方鎖定,戴口罩、全罩式安全帽、穿連身雨衣,進入超商後亮刀跟店員說「把錢拿出來」,店員從收銀機拿出1萬8千元,林男得手後逃逸。
警方接獲超商報案,調閱沿線路口上百支監視器影像,擴大尋找範圍,在5公里以外的魚塭找到作案用的機車,從監視器影像等多項資料分析比對,鎖定林男有重嫌。
芳苑警分局報請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楊聰輝指揮偵辦,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埋伏在林男住家外的員警在昨(29)日上午見林男的家人都外出,持法官核發的搜索票和檢察官核發的拘票逮捕林男,在他的房間搜出外套、手機等犯罪工具。
林男供稱,缺錢花用才萌生犯意,搶來的錢用在住汽車旅館、買食品,全部花光,他「一人做事一人擔」,不用通知家人到警分局或地檢署關心。警方依強盜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