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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稱「妳背後有嬰靈」要雙修 假乩童性侵酒店女判刑3年半

吳姓男子竟對酒店小姐美美(化名)誆稱:「妳背後有嬰靈,我是乩童可以幫忙處理」、「要超渡嬰靈,需要去旅館透過雙修作法」、「需要跟我性交,嬰靈才會原諒妳」,把她拐往旅館後,假借作法名義性侵得逞。(情境照)

吳姓男子竟對酒店小姐美美(化名)誆稱:「妳背後有嬰靈,我是乩童可以幫忙處理」、「要超渡嬰靈,需要去旅館透過雙修作法」、「需要跟我性交,嬰靈才會原諒妳」,把她拐往旅館後,假借作法名義性侵得逞。(情境照)

2022/12/26 14:5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吳姓男子上酒店消費結識酒店小姐美美(化名),他竟對美美誆稱「妳背後有嬰靈,我是乩童可以幫忙處理」、「要超渡嬰靈,需要去旅館透過雙修作法」、「需要跟我性交,嬰靈才會原諒妳」,把美美拐往旅館後,假借作法名義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月,吳男在台北市中山區某酒店消費進而結識美美,他見美美對鬼神之事存有敬畏之心,一開口就質問說「妳是不是有墮胎過?」,並誆稱「妳背後有嬰靈,我是乩童可以幫忙處理」等。

檢方調查,去年1月30日,吳男在台北市某KTV內對美美說:「要超渡嬰靈,需要去旅館透過雙修作法」,把美美拐往新北市三重區某旅館後,假借作法名義說:「需要跟我發生性行為,嬰靈才會原諒你」,性侵美美得逞。

美美事後經男友追問,才說出此事,吳男否認以乩童、處理嬰靈名義性侵,辯稱是兩人有進行性交易。

合議庭認為,被害者前後證述大致相符,所述並無明顯矛盾或不合常理之處,2人亦無仇隙,並無誣陷動機,加上雙方LINE對話記錄中,吳男於案發後仍傳訊給美美:「因為我每天都在念佛」、「她們要功德」、「我們會見面應該也是緣份」、「可憐的孩子」、「開住宿妳願意嗎」、「那如果我們那個你會開心嗎?」、「我是說開心的做」,顯示他準備以相同話術再拐美美發生性行為。

另外,吳男事後與被害者簽立和解書承諾賠償20萬元,加上吳男在另案中坦承在酒店時,已與美美表示可以協助處理嬰靈之事,且約她出場後,在KTV包廂內向美美表示要至旅館。

合議庭綜合相關證據後認為,吳男利用被害人曾有墮胎過往,見她對鬼神之說極度敬畏,以此弱點佯稱與其發生性關係才可以渡化嬰靈,性侵得逞,手段實屬卑劣,事後仍飾詞狡辯,未見悔改,判刑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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