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無償宴請選民涉賄 桃市議員候選人樁腳8萬交保
桃園地檢署選後持續查賄,再向院方聲押桃園區某市議員候選人樁腳及楊梅區里長候選人。(記者鄭淑婷攝)
首次上稿: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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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地檢署查察賄選再有斬獲,桃園區某市議員候選人的張姓樁腳,被檢舉涉嫌邀請有投票權的選民無償飲宴,檢方16日指揮警、調偵辦並通知張姓樁腳、選民到案,訊後以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桃園地院聲押張姓樁腳,法院裁定8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張姓樁腳被檢舉為求該市議員候選人順利當選,邀集有投票權的沈姓、張姓選民等多人,前往某港式飲茶餐廳無償飲宴,檢察官塗又臻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警分局偵辦,經通知張姓樁腳及沈、張等3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涉嫌受賄的選民均當庭繳回不法犯罪所得,並以涉嫌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張姓樁腳,法院裁定8萬元交保。
此外,檢察官盧奕勲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楊梅警分局,偵辦楊梅區曾姓里長候選人涉賄案,曾姓候選人於11月25日經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經持續清查其另透過謝姓、黃姓樁腳行賄里民,經通知曾姓候選人及證人共12人到案,受惠里民繳回賄款共7000元,訊後諭知謝、黃2樁腳各以3萬元、10萬元交保,認為曾姓候選人涉嫌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再向法院聲押,法院裁定再加保10萬元。
檢方指出,從今年10月迄今指揮司法警察發動選舉查察專案行動,已傳喚及通知被告及證人733人次,不論是選前賄選或選後交付「後謝」行賄等任何妨害選舉公正行為,絕對嚴查不鬆懈,對於即將於12月25日舉辦的桃園市議會議長、副議長及復興區民代表會主席、副主席選舉,同樣將強力查緝以遏止不法,也請民眾繼續加入檢舉行列。